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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点:《周处除三害》抄袭案尘埃落定!检方认定“无实质近似”导演精甫获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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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昨天 19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两年诉讼终落幕,钱人豪指控未获支持,电影版权争议再引行业思考充分的数据显示惊变28年可以带动很多人就业,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。https://www.5554k.me/voddetail/523092.html



案件终局:检方认定无抄袭,精甫全身而退


2025年7月30日,台湾检方正式宣布,电影《周处除三害》抄袭导演钱人豪剧本《无法无天》一案因证据不足,对导演精甫等3人作出不起诉处分。



检方核心结论:


故事差异:两部作品在情节脉络、人物设定、结局走向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,未达到实质近似标准。


无接触证据:无法证明精甫曾接触钱人豪的剧本,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其创作内容。


单独创作:精甫提供的创作历程(如2010年构思善恶三部曲)被认可,电影灵感可追溯至其前作《复仇者之死》。


钱人豪的指控:此前他坚称《周处除三害》与其剧本《无法无天》在主角姓名、情节结构、核心金句等方面高度雷同,甚至提供时间线证明自己更早完成创作。


2024年他曾申请法院假扣押片方资产,但该程序仅为保全措施,未涉及实体判决。


争议始末:从票房黑马到法律风波


《周处除三害》自2023年上映后,迅速成为华语影坛现象级作品:


票房与口碑:内地票房破528亿人民币,豆瓣评分81,入围金马奖7项提名。


抄袭争议爆发:2023年10月,钱人豪公开指控电影剽窃,列举陈桂林陈广州警察陈灰陈火等相似点。


片方反诉钱人豪诽谤,双方进入法律拉锯战。


舆论分化:支持原创者认为雷同过多绝非巧合。影迷则质疑钱人豪蹭热度,尤其在他未提供完整剧本比对后。


法律焦点:为何不起诉


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接触+实质性相似的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:


接触可能性:钱人豪称曾向精甫讲述故事,但无书面或第三方证言支持。


实质性比对:检方认为第三名通缉犯除掉前两名的设定属常见犯罪叙事,不受版权保护。角色姓名、部分台词相似度不足构成独创性表达抄袭。


行业反思:版权保护与创作自由的边界


尽管案件落幕,但争议暴露的问题仍值得探讨:


维权困境:钱人豪的遭遇反映单独创作者举证难的现状,尤其是口头交流的创意剽窃难以追溯。


法律局限性:台湾地区对故事框架的保护较弱,更侧重具体表达而非创意概念。


行业自律:部分业内人士呼吁建立剧本备案公示制度,避免类似纠纷。


结语: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


对精甫而言,不起诉洗清了法律污名,但舆论阴影可能长期存在;对钱人豪来说,尽管败诉,其维权行动仍推动了行业对原创保护的关注。正如影评人所言:法律可以判定抄袭与否,但无法衡量创作者的失落与观众的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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